盡其可能之其,所指者何?是一事耶?是全體耶?若指一事,盡之則此事成而它事敗矣;此事存而它事亡矣。此一事者,離體之事也,是造作之事也,若是,何足以道?若指全體,則是期萬物並育而不相害,此非中和莫之能也,依是盡其可能即是致中和也。
吾人所言盡其可能,蓋出致良知也,然良知所知者何?曰:是非也;過者與不及者皆非,無過無不及者,是也,依是致良知亦是致中和也。致良知之致之與允執厥中之允,猶誠之之與誠也,亦猶中和、中節之與中也。致,推近之謂也,推近良知之所知,謂致良知也。良知所知恆有未知,良知所知恆有未盡,良知所知知行恆有未如一者也。
吾人於事功之知行未如一者何?曰:知有事理而未學,知有技藝而未習也。知之而未求之,未求之又擅作之,擅作之卻道更有現實,好言但是,此何足以言致良知,何足以言盡其可能?非現實之弗存也,毋須道也。道之,若但是之辭出,則精一工夫廢矣,學棄矣。孔子曰:有顏回者好學,不違如愚,此之檢也。
故致良知者,一失真幾,則是情識,情識則肆,肆則無定,無定則蕩,性命是以淪於玄虛而蕩。吾等學人,豈可功虧一簣於斯,果此,不亦悲夫!
盡其可能為誠,誠之為學,學以如愚不違,是故致廣大必盡精微,極高明必道中庸,尊德性必道問學也,若此既一事也,既全體也,盡其可能之其,實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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